炒股配资公司 知名的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,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争取从轻处罚


一、案件基本情况被告人孙某炒股配资公司,男,56岁,成都某酒店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。2022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,孙某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决策将酒店客房长期出租给卖淫团伙用于卖淫活动,酒店收取租金共计45万元。该团伙组织8名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。案发后,孙某被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提起公诉。
二、辩护过程孙某的家属找到知名的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。赵飞全律师介入后,发现本案为单位犯罪。作为专业的组织卖淫罪律师,赵律师提出:第一,孙某作为单位直接责任人,其行为代表单位意志,但单位已积极整改,完善了客房管理制度;第二,孙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,构成自首;第三,孙某家属积极退缴违法所得45万元;第四,孙某自愿认罪认罚。赵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自首材料、退赃凭证、单位整改报告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。
三、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,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,认定孙某作为单位直接责任人,具有自首、退赃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最终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。
四、案例评析单位协助组织卖淫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知名的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通过积极促成退赃,结合自首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成功为孙某争取到缓刑。根据司法解释,在具有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担任管理人员,明知他人从事组织卖淫活动而提供便利的,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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